重建社会:今天的中国人还需要祠堂吗?
《礼记·祭统》有云:“凡治人之道,莫急于礼。礼有五经,莫重于祭。”是言祭为礼之大者也。祭礼之中的祖先祭祀,既是为人子孙慎终追远、报本反始的道德行为,又是一家一族敬宗合族、确认人伦的共同活动。就前者而言,致孝于祖先,对个人来说是仁德的本源,如《论语·学而》所谓“孝悌也者,其为仁之本与”。对后者而言,一家一族祭礼的举行,关系着对政治组织、社会结构、人伦关系的理解。因此,在古代中国,祭礼的形式,不但是“情感—道德”性的,而且是“伦理—政治”性的。
而在当代中国,随着家族的解体与社会的转型,祖先祭祀已经日渐式微,甚至在许多地方完全消失。但是,在社会结构的变迁中,传统的各种因素一方面走向灭亡,一方面走向重建。近十年来,在东南沿海宗族文化比较发达的地区,祠堂的重修与公共祭祀的重现,成为一种非常典型的文化现象。而社会环境的变化,使祠堂的功能与祭祀的形式,在“不古不今”中彰显其意义。笔者对汕头市潮阳区中心城区的三座祠堂进行了五年的调查,现以这三座祠堂,尤其是萧氏“四序堂”为中心,考察祠堂祭祀活动对今天的家族重建与社会重建的意义。
祠堂的重建及其身份的“现代化”
潮阳地处广东省东南滨海之地,属潮汕地区,为中国著名侨乡。潮阳自晋代设县,历有变化,然自古属潮州府,至1993年撤县设市,2003年撤市,分为潮阳区与潮南区,隶属汕头市。自宋代宰相陈尧佐作《送王生及第归潮阳》诗有“海滨邹鲁是潮阳”句,潮阳便有“海滨邹鲁”之称,也是在宋代以后,理学大兴,文化重心南移,潮阳文物之盛,渐侪中原,明代方志,多有明言。嘉靖《潮州府志》言当时潮州府风俗云:
明兴,文运弘开,士渐知明理学,风俗丕变,冠、婚、丧、祭多用文公《家礼》,故曰“海滨邹鲁”。……营宫室必先祠堂,明宗法,继绝嗣,重祀田,比屋《诗》、《书》,弦诵之声相闻,彬彬乎文物甲于岭表。
可见明嘉靖年间,潮州府士大夫阶层已经建祠堂,行家礼。明隆庆年间,邑人林大春修《潮阳县志》,于《郑南升传》论曰:
吾潮虽故称邹鲁,尊崇孔氏而兴于斯文,然自赵宋道学大明之时,慨然以正学自任,卓为一郡儒宗者,实自郑、郭二先生始。乃今晦庵《家礼》一书与蒙谷所定宗法,潮人遵行之不废,二先生之力也。
郑指潮阳郑南升,郭指揭阳郭叔云,二人于南宋绍熙年间往从朱熹游。林大春于《张奂传》又曰:“是时礼教寖衰,奂复申明文公四礼以化导其乡,乡俗化焉。”张奂为宋末元初人,其墓今在潮阳海门莲花峰。朱子《家礼》之要,在祠堂制度及冠、昏、丧、祭四礼,无论是《潮州府志》还是《潮阳县志》,都特别强调潮汕地区士大夫自宋代之后,已经普遍建立祠堂,实行四礼。而且,自宋代之后,大量中原人移民潮汕,潮人族谱,至今班班可考,始迁祖移居本地之后,繁衍生息,渐成一族。而明代朝廷允许民庶之家建立祠堂,祭祀始迁之祖。朱子《家礼》恰好满足了聚族而居的地区构造家族共同体的需要。可以说,朱子删削古礼制作而成的《家礼》,对潮汕地区有切实的教化意义。
在现在的潮阳中心城区,古有三个较大的祠堂,分别是萧氏“四序堂”、郑氏“孔安堂”和姚氏大宗祠。1949年之后,这三座祠堂与本地几乎所有的乡村祠堂一样,被停止祭祀,拆毁神龛,重修厅堂,改造成为中小学校舍。而改革开放以来,潮阳城市化的发展,使这三座祠堂的故址,都已经隐没在居民区与商业区之中,原来围绕着祠堂居住的族人,也早已分散到城市的四面八方,大量族人甚至已经移居其他城市,传统聚族而居、以祠堂为一族之中心的局面已经彻底解体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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